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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02 14:06:04
规划及选址意见,
1、生产单位经营许可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2、生产单位获得的国家质监单位颁发的生产许可证明
3、生产单位的质量、环保及职业健康安全证明
4、安装单位提供的装置安装及施工50立方移动撬装式加油站许可证明
5、橇装式加油装置的质量合格证明及整机检测报告
6、橇装式加油装置的阻隔防爆性能检测报告
7、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授权单位颁发的“阻隔防爆式储罐”铭牌标记
8、橇装式加油装置的相关证明
10,安全评价报告
10,设计,施工50立方移动撬装式加油站,制作移动撬装式加油站,监理单位的资质
11,试生产(运行)技术总结
12,相关人员的专业培训
优势一:新经济:朝阳产业,市场奇迹 ---- 撬装加油装置是一种阻燃,防爆,可移动加油装置,投资小,使用方便。
优势二:新策略:自创品牌,整合营销 ---- 防爆技术取得多项国家,安全配置高山东撬装式加油站,智能联网,高度信息化和智能化。
优势三:新市场:规模激增,机会难求 ---- 去中间化,通过国汇撬装加油装置储存和使用,节省批零差价,为企业带来巨大经济效益。
优势四:新投资:高额利润,超低风险 ---- 便利快捷泰安撬装式加油站,加油更省时;经济实用,油品质廉。不仅自用节约成本,而且有很大的利润空间。防爆撬装加油装置属于整体设备不涉及增加建筑物,可免于办理规划许可,相对于社会油站手续大大简化。
一是谨慎考虑政策风险。一方面,企业要加强研究,积极协调、组织或者参与相应职能部门的研讨会,专题会议,为职能部门建言献策,实现撬装加油站开发、经营管理有法可依,避免被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处罚。另一方面在撬装加油站还存在诸多政策风险的前提下,开发工作要更加的谨慎,应当考虑到一旦政府不接受该事物,企业的投资将造成严重损失的风险。因此,企业在签署涉及购买设备合同以及撬装加油站合作协议时,应当将政府行政行为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作为合同解除的条件,以免企业陷入不必要的被动。
二是在合同签署上要注意调查研究。首先对合同主体进行切实调查,撬装加油站的投资首要考虑的是成本问题,什么样的销量才能满足企业的经营成本,什么样的销售价格才能满足于企业的基本要求,合同相对人能不能有效的履行合同,不能履行合同时能否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等等均是考察的对象,不能一味的为了开发而开发。
三是合同签署要合法规范。如上分析撬装加油站必须由有成品油零售资质的企业进行经营,那么成品油销售企业就不能签署没有资质的合同相对方来经营撬装油站为内容的合作协议,否则可能导致合同无效;又如由中间人提供服务促成合同成立的情况下,企业不能采用给回扣的方式进行操作,而应当签署居间合同或者服务合同;再如,在与合作方合作时,合作方要求通过撬装加油站给第三者加油,通过价格差赚取盈利时,应当考虑到国家对成品油的限价,在合同中依法予以必要的限制。
四是明确责任,加强对撬装加油站的管理。金水龙认为在目前的情况下,无论签署什么性质的撬装加油站合作协议,经营管理的主要责任甚至是全部责任都在成品油销售企业,石油企业应当像管理普通油站一样严格管理撬装加油站,不能放任由合作方任意经营,否则会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五是进一步规范开发手段,研究制定标准合同文本。 一方面企业有必要对目前的开发方式进行归纳,研究和讨论。另一方面也有必要针对目前具有代表性的开发方式,研究合同文本,去粗取精,根据不同的开发方式制定具有指导意义的标准合同文本,使开发的过程变的更加顺利、合理。
1、2005年,由国家安监总局、质检总局、建设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广应用HAN阻隔防爆技术的通知》中明确“引导和鼓励新建、改建、扩建汽车加油(气)站采用阻隔防爆技术或阻隔防爆橇装式加油(气)装置”。各地区安监部门或其他委办局也相继下发了一系列推广的通知。
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50立方移动撬装式加油站规范》在2006年版的局部修订条文说明中,对6.1.2A款作出如下解释:“地上油罐的危险性大于地埋罐,要求采用橇装式加油装置的汽车加油站的油罐内应安装防爆装置,是为了使油罐具有本质安全条件,不受自身和外在条件的影响,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消除地上油罐发生意外和火灾事故的危险”。
因此,推广应用橇装式加油站具有法律依据。撬装加油站从设计上保证了安全和环保性能。